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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季度】广南汇丰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日期:2014-11-28 来源:云南省国防科工局研究设计院官网 作者:云南省国防科工局研究设计院官网 阅读:232

                                                        评价报告信息公开表

项目名称

广南汇丰商贸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评价报告提交日期

2014823

项目简介

广南县汇丰商贸有限公司拟建烟花爆竹1.3级仓库1栋,最大储存量19600kg,仓库整个场地由南向北大致三角形。总平面布置分为两个部分:库区东北面布置项目烟花爆竹仓库,烟花爆竹仓库前设有一个1.2m高、2.5m宽的装卸平台,装卸平台前留出长约50m,宽18m的空地作为装卸车场,以方便卸车。西南面围墙旁设置库区值班、监控室等,1.3级仓库与值班室之间有一道内部围墙相隔,库区南面围墙上设置一道6.00m宽的进库大门,库区背面空地上设置一个300m3的消防水池,西面空地上设置一个220m3的事故水池。库区周边设置一道高度不低于2.50m的密砌石体围墙。

广南县汇丰商贸有限公司项目选址在广南县西北约9km处的旱地中。项目库址背面约1km处是东风水库;西面约66m处是一根10kv架空电源线,96m处是一根110kv架空电力线;库区西面围墙外是一条便道。

周边规范要求的外部最小允许安全距离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工厂、商业场所等人员密集区;无铁路、通信线路、高压线、二级以上公路。库区四周设2.5m高的密砌实体围墙。仓库周围外部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等规范规定。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广南县地震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5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

根据《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的要求,受广南县汇丰商贸有限公司的委托,本次评价范围包括经营场所和库区内所有设施(含仓库、值班室和相关设施)以及经营过程所涉及的作业过程(经营、储存、装卸等有关活动)中的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和劳动安全卫生综合管理。

项目组长

郭继祥

技术负责人

徐芳

过程控制负责人

李晓军

报告编制人

郭继祥

报告审核人

赵洪峰

技术专家

赵振松

参与评价工作的安全评价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李晓军

孙继虎

郭继祥

赵洪峰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的工作人员

李晓军

孙继虎

郭继祥

现场评价时间

2014613

现场评价主要任务

勘察项目地理环境、周边环境及外部距离、总平面布置及内部距离、建筑、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供电情况、消防设施、防雷、防静电设施、安防设施)、安全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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