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预算编制说明
一、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作为中共云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的组成部门,成立于1979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 开展军工和民爆产品、工艺和设备技术研究开发,军工行业(火、炸药工程和防化、民爆器材工程)专业设计服务;民爆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军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安全技术服务;
2. 作为“国防科技情报云南省站”,负责国防科技情报交流、国防科技成果推广、军民融合信息交流服务;
3. 在“云南兵工质监站”的领导下,负责省内军工行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4. 作为“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云南数据与应用中心”,主要职能如下:
(1)统筹管理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重大专项在云南省的应用示范与成果推广工作,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空间信息服务;组织协调云南省相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按市场机制原则,积极参与其他区域高分专项应用推广,促进产业化。
(2)组织开展云南省高分数据应用规划论证、技术培训、宣传普及、应用技术研发和应用服务,打通空间信息应用产业链。
(3)按照高分专项有关数据政策和管理办法获取、管理、分发高分数据,并承担相应的数据安全保密管理责任。
5. 根据外交部、国家国防科工局的相关批复,依托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云南数据与应用中心,设立“澜沧江湄公河空间信息交流合作中心”。主要职能:面向我国南部地区和南亚东南亚地区提供多源遥感、通信、导航卫星数据产品和系统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结合单位实际和改革发展需要,我单位目前设置9个内部机构: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总师办、行业技术服务中心、工程研究设计所、工程咨询部、设计开发中心、安全技术服务中心、高分事业管理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省“两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新的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加快推进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年”为平台,着力构建单位军民融合发展研究平台和云南高分中心核心能力建设。2019年我所将按照省军融办有关部署安排,结合单位公益职责职能要求,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加大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崇学、重研、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的发展理念,根据单位职责职能优化部门及人员结构,加大人才培养,主动融入我省军民融合发展和军工行业发展的战略布局。具体做好如下工作:(1)加快高分数据资源统筹、数据产品快速生产能力、信息识别能力、产品分发能力和持续服务等核心能力建设,引进行业应用专家,建设高分云南中心专家库,建立云南卫星遥感技术应用联盟,建立云南省雷达图像重点实验室和光学遥感图像分析实验室。(2)在重点行业开展高分卫星应用宣传推广工作。提升高分数据服务在政府、教育、民生、应急救灾、扶贫、环保等方面的推广运用。(3)加快军民融合信息中心、网站建设,同时抓好军民融合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止2018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73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6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4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4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8辆。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22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5.95万元。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23.9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7.99万元,上年结转35.9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7.99万元(本级财力1,165.0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22.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23.9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8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5.03万元,项目支出22.96万元,上年结转35.95万元。
国防支出23.21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军民融合办前期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离退休支出,其中:机关事为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2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2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支出987.00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82.5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65.03万元,项目支出22.9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1,078.61(其中:基本支出1,074.08万元,项目支出4.5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10.23万元,津贴补0.11万元,奖金25.85万元,绩效工资51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20万元,项目支出4.53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88万元,住房公积金82.5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9.38万元(基本支出90.95万元,项目支出18.43万元),其中:办公费7.50万元,水费1.90万元,电费2.70万元,邮电费4.10万元,物业管理费1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15.65万元),差旅费15.87万元,维修(护)费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万元,项目支出2.78万元),培训费3.9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工会经费13.97万元,福利费13.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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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14.82万元。
1、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对比
本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15.5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15.71万元减少0.21万元,减少1.34%。其中:本年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0万元,较2018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本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0.4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本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年初预算15.1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15.31万元减少0.21万元,减少1.37%(其中:本年公务公车购置年初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本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年初预算15.1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15.31万元减少0.21万元,减少1.37%)。
2.“三公”经费增减表动原因分析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部门预算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变动,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各项工作往来接待所产生的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较上年减少0.2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业务活动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二)基本支出变动情况主要原因
2019年基本支出1,165.03万元,较2018年基本支出1,118.38万元增加46.65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人员正常工资晋级等原因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2019年项目支出22.96万元,较2018年项目支出21.00万元增加1.9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资金预算增加。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2019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9万元,项目支出18.43万元),比2018年84.16万元增加25.22万元,增加23.05%。其中:办公费7.50万元、水费1.90万元、电费2.70万元、邮电费4.10万元、物业管理费17.15万元、差旅费15.87万元、维修(护)费3.88万元、培训费3.90万元、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工会经费13.97万元、福利费13.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42万元。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年批准项目1个,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项目资金22.9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项目绩效目标:1、利用单位部分闲置房屋出租取得收入,缴纳相关税金后,将收入全额上缴财政。2、合理使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保证单位后勤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单位外聘保安人员工资发放,零星维修:消除房屋漏雨、水管老化等。3、确保职工绩效工资缺口。认真有效地完成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项目,努力打造单位满意、高效、优化的工作环境,让职工满意度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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