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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普法案例 24 刘凤莲诈骗案——退休国家工作人员以介绍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帮助为名实施诈骗

日期:2023-11-09 来源: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官网 作者:云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综合研究所官网 阅读:125

关键词 

诈骗罪 退休国家工作人员 检察建议 普法宣传 

基本案情 

20155月至20216月,被告人刘凤莲利用自己身为某文化旅游局退休职工和曾被授予省级劳动模范的身份,获取多名老年被害人信任后,谎称自己认识相关部门负责人,能帮人补办养老保险、办理经济适用房等,以收取补缴养老保险费用、办理经济适用房费用等手段骗取12名被害人共计83万余元。刘凤莲将诈骗款项全部用于个人日常花销。 

20211227日,蒲城县检察院以刘凤莲构成诈骗罪提起公诉。2022528日,蒲城县法院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凤莲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宣判后刘凤莲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一)强化检警协作。20211011日,公安机关以刘凤莲涉嫌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过程中,与公安机关多次研讨会商,重点围绕案件中刑民交织、犯罪数额供证不一致等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厘清证据矛盾之处,引导公安机关通过多名被害人陈述、聊天记录等证据突破被告人供述,最终刘凤莲承认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和具体数额,并自愿认罪认罚。 

(二)发挥庭审普法作用。案件在开庭审理时,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老年群众等到场旁听,县电视台进行现场报道,并在庭审现场进行普法宣传,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在办理社保养老业务时,要先了解相关政策,通过正规渠道办理,对于号称能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开展“养老帮扶”的行为,要提高警惕,防止受骗。涉及大笔金钱交易时,要多与子女商量,遇到疑似诈骗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庭审宣传有力的震慑了犯罪,提升了国家惠民政策的公信力。 

(三)积极推进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检察机关向住建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对办理保障性住房的政策、规定等宣传活动,及时发布保障性住房相关事项公告并组织开展防诈宣传。同时向县总工会提出检察建议,建议依规撤销刘凤莲荣誉称号,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对离退休职工管理。相关单位均已采纳并落实检察建议,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典型意义 

对于养老诈骗案件,应当注重强化源头防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推行政部门优化行业监管机制,防范化解养老领域涉稳涉众突出风险隐患,推动综合治理与长期治理相结合,打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对于利用退休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等特殊身份博取信任的被告人,应当对其被依法逮捕、起诉、审判的诉讼情况加强宣传,以正视听,并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剥夺相关待遇、称号。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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